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防治第十一条有效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的防治采取改水降氟、砷的措施,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的防治采取控制高氟、砷石煤生活燃用的措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