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支持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保险机构提供电梯运行、更新、改造、重大修理、维护保养等保险产品服务。

鼓励、支持电梯所有权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地方法规 ·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