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七条有效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报请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