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4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