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旅游行业组织应当执行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会员的诚信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开会员的信用信息。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组织在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中发挥连接政府与行业的桥梁作用,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完善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旅游行业公平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旅游市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会员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