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的解释第六十一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9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