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社区权责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

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保障,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交由社区办理。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