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选育、引进、使用良种,推广先进技术和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奖励在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