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救济保障措施第五十四条有效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做好妇女和婴幼儿权益的保障工作,保障女性卫生用品以及母婴用品的需求。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