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上列明包括享有权利妇女在内的全部家庭成员。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用补偿协议应当将享有相关权益的妇女列入,并详细记载享有的权益内容。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