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十五条有效妇女联合会应当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