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人文化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以及保障监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名人文化资源中文物、档案、非物质文化遗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利用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