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名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名人文化资源属于私人所有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名人文化资源保护需要,在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可以通过购买、产权置换、接受捐赠等方式取得名人文化资源所有权,或者通过合理补偿、租赁等方式取得名人文化资源使用权。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