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科学制定海水综合利用计划,推广应用海水淡化技术和装备,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等设施,科学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