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提高再生水水质标准,满足再生水使用者的用水需求。

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