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四章 非常规水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及淡化海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资源状况,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制定非常规水利用计划,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优化用水结构。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