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湿地的规划、保护、利用、修复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