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