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旅游公共场所、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地等旅游厕所的规划建设。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运营的统筹协调,引入现代技术和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交通集散地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旅游厕所及其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整洁卫生。

本市公共场所的厕所向社会免费开放。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