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支持红十字公益事业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依法宣传红十字公益事业,刊登、播放红十字公益广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