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共产主义青年团指导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兵员预征预储工作,配合做好器材、教员等保障配备工作。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可以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国防建设需要,成立学生军事兴趣类社团,增强国防意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