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二章 工作任务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内各级各类媒体应当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舆论氛围。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网络文明建设,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发挥互联网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和谐网络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方式,制作和传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