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