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及时回收、销毁从疫区调运的松木材料的,由区园林绿化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疫情扩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