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本市鼓励在京仲裁机构根据需要建立调解、鉴定、谈判等领域的专家名册,综合运用与仲裁相衔接的多种方式解决争议,促进仲裁案件当事人自愿和解与主动履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