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实施林长制应当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