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三章 粮食储备第二十五条有效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优先安排轮换储存时间较长或者接近不宜存的政府粮食储备。企业根据市场粮食产销需求,对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商业库存进行自主轮换。鼓励创新储备粮轮换机制,探索改进储备粮管理模式,实现储备粮常储常新。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