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第四章 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二条有效对预算调整方案重点审查下列内容:(一)调整的理由和依据;(二)调整的项目和数额;(三)增加举借政府债务的,是否符合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四)是否保证收支平衡;(五)其他与预算调整有关的重要情况。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