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监督预算执行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