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