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保护利用的现状、需求;

(二)保护利用的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临水边界线、外缘边界线和河湖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的具体范围;

(四)保护管理措施;

(五)其他应当纳入的内容。

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