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住宅电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检查,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