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各界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传承古树名木文化。

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