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增强社会各界保护古树名木的自觉性,传承古树名木文化。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