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攻关,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市、县(市)区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置监测设施,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进行病虫害、断枝、倾斜、倒伏、积水、火险等自然灾害以及挖根、剥皮、刻划等人为破坏的动态监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