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九节 其他规定第五十七条有效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