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六节 询问、专题询问和质询第四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依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