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时,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