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破坏海绵城市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