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