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可以通过建立联合职代会或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审议通过区域(行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协商解决带有共性的问题。

区域(行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组织制度、工作机构职责等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