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