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扶持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从事农业机械科研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和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