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地方立法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