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立法程序的其他规定第六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开展协同立法,加强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合作治理。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2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