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四章 维护与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发现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水设施运行的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雨污水分流收集和水污染物削减情况作为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管理质量的重要考核指标。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区人民政府应当参照前两款规定,对其委托的运行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