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三章 规划实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土地储备应当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合理确定储备规模,优先储备列入近期实施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周边土地、重点功能区等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而进行综合开发的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规划、计划的统筹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侵占储备土地。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利用,及时制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