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