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科协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本级科协的领导机构。

科协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同级科协常务委员会领导工作。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