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科协的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资助、捐赠、会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等。科协的经费应当用于本条例和科协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前款规定的经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