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万山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万山区经济社会管理相关事务,做好辖区内海岛发展各项工作。

万山区管委会应当根据海岛发展需要,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涉及重大改革调整的,应当提交市政府研究决定。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